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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3 (FOR SHIPPER)
航空运单(Air Wayill)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所不同的是,航运公司的海运提单可能千差万别,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则大多借鉴IATA所推荐的标准格式,差别并不大。
始发站机场
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11栏相一致。
1A:IAI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
1B:运单号。由八位数字组成,前七位为顺序号,第八位为检查号。
例如:COS 00129536
JTB 03161319
托运人姓名和地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
填写托运人的全名,地址填写国家名称、城市、街道的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托运人账号(Shipper's Account Number)
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托运人账号。
收货人姓名及地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填写收货人的全名,地址填写国家名称、城市、街道的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收货人的姓名要与其有效身份证件相符,地址要详细,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要清楚准确。与海运提单不同,因为空运单不能转让,所以此栏内不可填写“凭指示”之类的字样。
收货人账号(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
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收货人账号。
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
填写制单代理人的名称及其所在的城市,应清楚、详细。
结算注意事项(Accounting Information)
填写与结算有关的注意事项。
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 以现金或者支票支付货物运费,应予注明。
2. 以旅费证支付货物运费,仅限于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填写旅费证的号码及应支付的金额,填写“客票及行李票”号码、航班、日期等。
3. 以政府提单支付货物运费,填写政府提单的号码。
4. 因无法交付而退回始发站的货物,在新的货运单的此栏内填写原货单号码。
代理人的IATA代号(Agent's IATA Code)
在NON-CASS系统区,必须填写IATA七位数字的代号;在CASS系统区,还应填写三位数字的地址代码及检查号。
代理人账号(Account No.)
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代理人帐号。
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ddr. of First Carrier) and Requested Routing)
填写货物始发站的机场的名称,应填写英文全称,不得简写或使用代码。这里的始发站应与第1栏填写的一致。
至(To)
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一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第一承运人(By First Carrier)
填写第一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两字代码。
to
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二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by
填写第二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两字代码。
to
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by
填写第三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两字代码。
币种(Currency)
填写始发站所在国家的货币的三字代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即ISO规定)。除(33A)至(33D)栏以外,货运单上所有货物运费均应以此币种表示。
付款方式(CHGS Code)
填写货物运费的支付方式。
CA:Partial Collect Credit-Partial Prepaid Cash,部分到付信用卡-部分预付现金。
CB:Partial Collect Credit-Partial Prepaid Credit,部分到付信用卡-部分预付信用卡。
CC:All Charges Collect,全部货物运费到付。
CG:All Charges Collect by GBL,全部货物运费到付政府提单。
CP:Destination Collect Cash,目的站到现金。
CX:Destination Collect Credit,目的站到付信用卡。
NC:Charge,免费。
PC:Partial Prepaid Cash— Partial Collect Cash,部分预付现金-部分到付现金。
PD:Partial Prepaid Credit—Partial Collect Cash,部分预付信用卡-部分到付现金。
PG:All Charges Prepaid by GBL,全部货物运费预付政府提单。
PP:All Charges Prepaid by Cash,全部货物运费预付现金。
PX:All Charges Prepaid by Credit,全部货物运费预付信用卡 。
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
此时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x”,否则填在(14B)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其它费用(Other)
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供运输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填写托运人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金额。托运人未办理货物声明价值,必须填写“NVD”(No Value Declaration)字样。
供海关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填写托运人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值。托运人未办理此声明价值,必须填写“NCV”(No Value Declaration)字样。
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
填写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机场的名称,应填写英文全称,不得简写或使用代码。如有必要,填写该机场所属国家、州的名称或城市的全称。
航班/日期(Requested Flight/Date)
填写货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
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而客户也有此需要时才填写。
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
一般填写货物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例如:
1. 对于危险物品,填写“详见随附货运单的危险物品申报单”或者“仅限货机”等。
2. 对于危险物品中包含有非危险物品,填写危险物品的件数。
3. 填写货物标志、数码以及货物包装方式等。
4. 填写除(4)栏以外的其它在目的地的被通知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5. 填写随附货运单的文件的名称。
6. 填写需要作特殊说明的其它情况。
但必须注意,这些事项应不能超过承运人的仓储、运输能力。
海关信息(SCI)
填写海关信息,仅在欧盟国家之间运输货物时使用。
货物件数和运价组成点(No. of Pieces RPC)
填写货物包装件数,如果所使用的货物运价种类不同时,应分别填写,并将总件数填写在(22J)内。如果货物运价系分段相加运价,则将运价组成点(运价点)的IATA三字代码填写在件数下面。
毛重(Gross Weight)
与件数相对应,填写货物的毛重,如果分别填写时,将总毛重填写在(22K)栏内。
重量单位(kg/lb)
填写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K”或者“L”分别表示“千克”或者“磅”。
运价等级(Rate Class)
填写所采用的货物运价等级代号。针对不同的航空运价共有6种代码:
M-Minimum,起码运费。
N-Normal,45公斤以下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Q-Quantity,45公斤以上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C-Specific Commodity Rates,特种运价。
R-Reduced,低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
S-Surcharge,高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
商品代码(Commodity Item No.)
在使用特种运价时需要在此栏填写商品代码。
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填写指定商品代号。(22D)填写“C”。
使用等级货物运价时,填写所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的代号及百分比数。(22D)填写“R”或“S”。
根据从低原则使用重量分界点运价时,填写重量分界点运价代号及分界点重量。
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填写航空公司据以计算航空运费的计费重量,该重量可以与货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
费率(Rate/Charge)
填写所适用的货物运价。
航空运费(Total)
填写根据货物运价和货物计费重量计算出的航空运费额。如果分别填写时,将航空运费总额填写在(22L)内。
货物的品名、数量,含尺码或体积(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
填写货物的具体名称及数量。货物品名不得填写表示货物类别的统称,如:不能填写电器、仪器、仪表等;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等不能作为货物品名。托运人托运危险物品应填写其标准学术名称。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应填写其内容和数量,或随附装箱清单。
货物的尺码应以厘米或英寸为单位,尺寸分别以货物最长、最宽、最高边为基础。体积则是上述三边的乘积,单位为立方厘米或立方英寸。
总件数
该运单项下货物的总件数。
总毛重
该运单项下货物的总毛重。
总运费
该运单项下货物的总运费。
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
填写(22H)或(22L)中的航空运费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其它费用(Other Charges)
指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在始发站发生的其它费用,应全部预付或者到付;也可以填写在运输过程中或目的站发生的其它费用,应全部预付或者到付,未在此栏内列明的其它费用见(33C);其它费用可以用下列代号表示。
AC-animal container,动物容器费
AS-assembly service fee,集装服务费
AW-air waybill fee,货运单费
CD-clearance and handling-destination,目的站办理海关手续和处理费
CH-clearance and handling,始发站办理海关手续和处理费
DB-disbursement fee,货物运费到付手续费
FC-charge collect fee,货物运费到付手续费
GT-government tax,政府税
IN-insurance premium,代办保险手续费
LA-live animal,活体动物处理费
MA-miscellaneous-due agent,代理人收取的杂项费
MC-miscellaneous-due carrier,承运人收取的杂项费
MO-miscellaneous,杂项费,如牛栏、马厩的租用费
MZ-miscellaneous-due issuing carrier,制单承运人收取的杂项费
PK-packaging,货物包装费
PU-pick-up,货物提取费
RA-dangerous goods fee,危险物品处理费
SD-surface charge-destination,目的站地面运输费
SO-storage-origin,始发站仓储费
SR-surface charge-origin,始发站地面运费
SU-storage-destination,目的站仓储费
TR-transit,过境费
TX-taxes,税款
UH-ULD-handling,集装设备处理费
在相应的其它费用代号后加“C”表示该项费用由承运人(Carrier)收取,加“A”表示该项费用由代理人(Agent)收取。
声明价值附加费(Valuation Charge)
填写按规定收取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税款(Tax)
填写按规定收取的税款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但是,必须同(24A)和(25A)或(24B)和(25B)同时全部预付或者同时全部到付。
交代理人的其它费用总额(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
填写交代理人的其它费用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交承运人的其它费用总额(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
填写交承运人的其它费用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29A、29B
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填写应收取的有关费用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全部预付货物费用的总额(Total prepaid)
24A、25A、26A、27A、28A、29A 合计的预付货物运费的总额。
全部预付货物费用的总额(Total Collect)
24B、25B、26B、27B、28B、29B 合计的到付货物运费的总额。
汇率(Currency Conversion Rates)
目的地国家的币种和汇率。
到付货物运费(CC Charge in Dest. Currency)
填写根据(33A)中的汇率将(30B)中的到付货物运费换算成的金额。
For Carrier''s Use only at Destination
表示仅限在目的站由承运人填写。
目的站其它费用额(Charges at Destination)
填写在目的站发生的货物运费额。
Total Collect Charge
填写(33B)和(33C)的合计金额。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Signature of Shipper or his Agent)
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填开日期Executed on (date)
填写货运单的填开日期,年、月、日。
填开地点 at (place)
填写货运单的填开地点。
制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Signature of Issuing Carrier or its Agent)
由填制货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